发布时间:2018-05-18 09:18: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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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两次肇事均致人死亡,为何还能取得驾照?听听检察院怎么说...(3)

这次事故后唐某是否还能再申领驾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解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

唐某确实可以在服刑完后过几个月

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虽然唐某取得驾驶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但两次酿成死亡事故

应引起高度重视

检察机关建议:对于之前有过违法违规驾驶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其取得驾驶证的审核应更加严格,加强审查,这在立法和管理上应该予以完善。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