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3 16:34: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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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的背后 OTA、出行成重灾区(3)

张毅表示,价格歧视这件事情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但从用户的情感角度来说,很难接受作为熟客被,“这种逐利做法并不高明”。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认为,根据《价格法》相应规定,网友所遭遇的明显是价格欺诈。“利用大数据给不同的客户标不同的价格,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岳屾山向蓝鲸TMT记者解释称,同一商品或服务理论上应该对消费者使用同一个价格体系,但对特殊客户也有例外,比如年费会员,购买了一定服务或达到要求客户,有额外优惠价,可以有所区别。但存在价格差异时,商家必须告知消费者,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他质疑,首先不论所谓数据的获取渠道是否合规,大数据是否可以这样应用值得商榷。另外他也提醒消费者,用户应当注意诸如住店记录等敏感数据,是否在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平台对第三方进行授权。

一位不愿具名的通信运营商告诉蓝鲸TMT记者,除了恶意的价格欺诈行为,他认为在讨论类似议题应理性客观。首先“杀熟”并不与大数据直接关联,其次逐利天性决定商家来说“哪些客户会带来最大化的利润,商家就会在此类人群身上下功夫。”

他认为,在拓展新用户和留存老客户之间,扩展前者规模对于商家的利润增长能更大贡献,自然会选择让渡更多利益给新客户,老用户也享受过类似优惠,但这一让步的本质其实是透支了对未来利润的预期。

也有网友指出,所谓的“大数据杀熟”和合理逐利的区别在于用户的知情权。新老用户区别对待,但可以采取优惠券差异的方式。但在用户缺乏知情权粗暴的定制新老用户价格,势必会催生比价等第三方新应用。

岳屾山律师认为,消费者在拿到相应证据之后可以向消协投诉,或提起诉讼。但“消费者一般很难注意到这个情况”,国家应该从立法层面进行规范,商家也应当加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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