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5 11:29: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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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透人间真谛的大咖培根,为何成为高等法院判定的腐败分子?(3)

什么叫受贿罪?我们当代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当时英国法律也是这样规定,即法庭要证实某个人犯了受贿罪,就必须要拿出某个人因为受了贿赂而损公济私的证据。换句话说,只是收钱并不违法。因为在当时,法官收钱是很平常的事,是潜规则。而法庭必须证明收的这些钱对判决有影响。当时,法庭却拿不出任何证据。尽管法庭收集了28件物证:价值800英镑的饰盒、价值500英镑的钻石耳环、价值50英镑的金扣子等等,但都无法据此判培根有罪。

然而,没多久宫廷斗争很快波及到詹姆士国王。国王为了自保给培根施加压力,一直受詹姆士国王器重而忠于王权的培根,决定不再为自己辩护而认罪。十分有意思的是,他却是被关押时间最短的犯人——只有两个晚上,而且他的巨额罚金也很快被送还。很显然,培根的获最、认罪和罚罪,都是一场政治交易。

除了政治因素外,人们会问:为什么其他法官都搞潜规则,却都没犯事,而偏偏整天说得头头是道的培根,却犯事了呢?

面对上院法庭对自己的这个判决,“法学家”培根自己是怎么看的呢?“我是英国这50年中最公正的法官。但在200年中,它(指对自己的判决)都将是公正的判决。”这看似矛盾,该如何解读?

很显然,培根确实是收了当事人的钱。但这是当时英国流行的潜规则,法官们都这样做,培根只是随波逐流罢了。但培根作为大法官,知道这种收钱的潜规则,虽从法律上无法证明是犯罪,但事实上确实会对判决产生影响,是一种贿赂。早在1551年,老主教拉蒂莫就曾谴责过这种行为:“他们都喜欢贿赂。贿赂是一种高贵的偷窃。”

所以,培根难逃潜规则这件事,对从事官场职业人士(包括手中有职权者)有非常大的启迪意义。虽然潜规则,往往意味着法不责众,大多数人都不会犯事。但环境一旦变化,就会犯事。此时不犯,彼时也会犯。所以对潜规则大面上看似法不责众,但微观上不是谁都能心安理得地永远潜下去的!只要环境变了,同样的行为,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文艺复兴中后期,也是资产阶级上升初期——君主立宪制是六七十年后的事情——法律体系还不是很健全,旧的权力形态正渐渐松动,新的法制形态还没构建起来,因此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现象非常普遍。不然,培根也不会在《论法律》里有如此丰富的感悟体验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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