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8 15:55: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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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卖掉北京的一套房,连航天科学家都被坑(2)

金融监管,乃至互联网金融监管,利益错综复杂,且监管维度也更加广泛。不管是官方监管,还是自律管理,一旦稍有成果,利益相关者制造的负面舆论,利益受损者反击的炮声,就会陆续开始出现。

这种反对者的声音和制造的负面舆论,在触动既得利益群体且行业监管有一定成效的时候,表现尤甚。尤其在私募基金的自律监管上,虽然成效显著,但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以及基金管理人备案与产品备案的方式,基金业协会却遭遇各种抨击,诟病其掐住的行业咽喉,权限被放大。

事实是,严格的从业管理与备案管理触动了那些浑水摸鱼的监管套利者,以及那些不专业不合规。没有基本的从业要求和透明管理,谁来为投资者说话,尤其是为那些被骗被坑的投资者说话。

笔者曾接触的不少私募案件的受害者,可谓触目惊心,一位北京三甲医院的专家,北京房子卖掉了投进私募有去无回;一位享受国务院津贴航天科学家,一生的积蓄被坑其中;另一位高级知识分子,女儿车祸赔偿金被坑的颗粒不剩。而更多的投资者,则是如我们此前办公楼下一群大爷大妈那样,拉着横幅喊着口号“还我血汗钱”,结果很多是徒劳。

也许,有人会骂他们贪婪、愚蠢与无知,但我们可否想过他们的智商并不差,可否想过此前监管背后的缺失,可否想过这个社会本身的无序与信用缺失,可否想过他们也抱有过一万个不能被骗的心。

我们不能拿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来奚落,而对忽视那些违法违规者的监管和罪罚。我们不能只看到行业监管严的一面,而不看到受害者血淋淋的现实。

为什么需要金融严监管,核心是因为金融市场背后的金融司法并不健全完善,因为市场本身特别是某些交易主体缺乏基本的契约精神,因为国内金融投资理财方面的国民教育严重缺失。这导致中国百姓难以有足够的投资理财知识,去甄别产品的好坏乃至产品的真假,即便受骗被坑之后也难以维权,更别提要回本金。所以在金融监管,乃至基金备案环节,必须愈发公开透明,才让投资者更清楚更明白其中的风险。

金融监管,抑或是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不仅要演绎严厉的“罪与罚”,更要形成良币驱逐劣币,行业的优胜劣汰机制。在备案制之下,私募更应该履行信托义务,防止利益冲突,管理人的利益不能损害投资人利益,更不能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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