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30 12:52: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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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应该如何评定?(2)

4、新增高管需要提供社保证明吗?

需要,高管变更需要上传任职证明,目前协会认可的任职证明为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证明。

5、高管离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资管系统中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删除高管时,需要上传离职证明,离职证明应包含公司公章。

6、基金在申请管理人登记的过程中可以终止申请吗?

如果资料在协会审核中则无法放弃备案,等到协会退回补正时,可以在补正页面右上角选择放弃登记。

7、产品的风险等级应该如何评定?

根据基金业协会《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第四十二条规定:基金募集机构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分级。基金募集机构可以根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因素与风险等级的相关性,确定各项评估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基金募集机构通过定量分析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分级时,可以运用贝塔系数、标准差、风险在险值等风险指标体系,划分基金的期限风险、流动性风险、波动性风险等。

8、请问冷静期回访可以通过哪些形式进行?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由此可知,冷静期回访可以通过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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