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2 11:57: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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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店店员为晕倒客户做心肺复苏惹事端,按压骨折被起诉

    根据事件的表面描述,不能确定患者在发病时到底是“晕倒”还是“心跳骤停”,也就是说不能判定患者在发病时医生的抢救措施是否得当,我感觉得这应该是判断是非的关键所在。至于含服硝酸甘油会导致“晕倒”或“心跳骤停”,这个理论上是不会的,何况又是一个高血压患者。

    恰恰这样的突发事件,往往在事后难以确定当时的情况,所以也就很难简单的界定是非。
 
    首先,如果患者当时是心跳骤停:
 
    如果的确是出现了突发的心脏意外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抢救就要求争分夺秒,时间就是生命在里体现的最为突出,不光是抢救时间,抢救措施也是抢救环节的重中之重,在这个过程中造成胸骨骨折,甚至是肋骨骨折,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也是心肺复苏过程中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算不上伤害,更算不得事故。因为当一个事件和生命发生冲突的时候,任何代价都可以忽略不计,否则,生命都没有了,胸骨和肋骨又算什么呢?
 
    第二,如果患者只是晕倒
 
    如果医生判断失误,也就是说患者并没有心跳呼吸停止,而是一过性的意识丧失,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存在了一个过度抢救的问题,而且还因此造成了副损伤。因为作为专业的医务人员,首先要准确判断患者是否属于心跳停止的状态,是否应该进行紧急心肺复苏。这个是有着专业的判断技能的。
 
    但是,这种不合理只能算是医疗技术范畴内的过失,构不成责任事故,更谈不到上升到法律层面。
 
    第三、如果是非专业人员遇到这种情况
 
    如果患者昏倒在路旁,意识丧失,而路人实施了心肺复苏,我个人以为,不管当时患者是否存在心跳停止,这种抢救都是合理的。因为对于这种有可能发生的心脏意外,及时抢救意义重大,所以即使判断不准确,抢救时也应该宁左勿右。肋骨断了还可以恢复,而心跳停止了有可能就永远停止了。
 
    综合以上情况:1、医生治病救人,只有治疗效果问题,而绝无害人之心;2、医疗的复杂性,很难判定一个人会不会出现突发意外情况,是哪种意外;3、即使医生判断不准确,在紧急情况下,抢救也应该宁左勿右,毕竟生命大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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