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3 16:38: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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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纠纷升级:唐德影视被版权方收回授权(2)

  不过,在《中国好声音》播出四季后,2016年1月,唐德影视宣布取代灿星,与Talpa Media B.V(Talpa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有限公司Talpa Global B.V(Talpa全球有限公司)签署了《“……好声音”协议》,以分期支付6000万美元许可费获得五年期限内在中国区域(含港澳台地区)独家开发、制作、宣传和播出《中国好声音》节目,并行使与《中国好声音》节目相关知识产权的独占使用许可的独家授权。

  对此,灿星则回击称,公司已经获得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Talpa拟将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是违约行为。

  此后,唐德影视与Talpa一起,与《中国好声音》节目前四季的制作方灿星和播出方浙江卫视陷入了旷日持久的纠纷中。

  但纠纷还未结束,唐德影视和Talpa的盟友关系却走到了尽头。

  根据唐德影视的公告,2016年7月14日,公司与Talpa签署补充协议,其后 Talpa 首席执行官 Pim Schmitz 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向公司发出确认函, Talpa 同意公司至2017年6月30日为第三、第四期款项提供担保,不迟于 2016 年12月31日支付第二期款项。

  根据唐德影视公告,公司已累计向Talpa支付许可费1875万美元。其中有1000万美元是2016年2月向Talpa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在第二期款项支付时,唐德影视分两笔支付了875万美元。

  随后,唐德影视未再向Talpa方面付款,包括第二期款项375万美元尾款。

  今年11月9日,Talpa传媒向唐德影视发来了要求终止协议的函件,称唐德影视未如期支付许可费。

  在函件中,Talpa表示,于2017年10月24日向唐德影视发出违约通知,要求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第二期款项尾款375万美元的支付证明以及第三期款项1500万美元的书面付款计划。

  不过,在10个工作日内,Talpa并未收到唐德影视的相关答复。Talpa称其有权终止协议,并按协议立即执行。协议终止后,所有授权权利归还Talpa,Talpa确认已收到公司支付的1875万美元许可费,但公司仍应向其支付剩余4125万美元许可费。

  对于延迟向Talpa支付许可费用,唐德影视的解释是,由于Talpa没有切实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中国好声音》节目至今无法顺利播出,公司亦无法按照协议行使其独家授权权利,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自知悉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唐德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中国好声音》电视栏目名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起,暂缓向 Talpa 支付后续许可费用,直至 Talpa 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其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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