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03 20:26: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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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星探承诺帮孩子当“明星” 家长需支付巨额费用(4)

  史宇:“其实很多家长都是把自己童年没有完成的事情转嫁到了孩子身上,比如家长自己以前特别想学舞蹈,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没有做成,所以很容易将这种期望转移到孩子身上,经纪公司正是抓住了家长的这样一种心理特征。另外,现在家长普遍的心理是,宁可报很多,也不要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从孩子的心理发展角度来讲,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性格,都有自己的擅长,而且不同年龄的孩子应该给他们不同的需求,如果家长贸然给孩子选择一些培训机构,有可能是违背了孩子自身意愿,因为孩子还没有发展完善,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性格是什么样子,更喜欢什么样的职业类型,过早地把他的职业类型定成演艺方向,就使孩子失去了很多其他方面的选择和可能性。因此,家长在替孩子选择一些培训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经济之声:从法律的层面上,如果孩子在艺术方面确实非常有天赋,那么家长在选择这样的公司的时候,合约的约定条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更好的保障家长以及孩子的权益?

  胡晓:“从《合同法》的分责来看,目前并没有专门的分类,尤其是针对童星的合同。如果从成年人的经纪合同来看,它往往带有两种性质,一是类似于劳动合同,因为明星要为这个经纪公司去工作,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反过来,公司也要提供一定的工作机会。另外也包含了委托合同的属性,明星委托公司去为其广告代言,为其影视剧拍摄等做一系列工作。童星在履行一份合约时,他有没有履约能力,如果排很多通告,小朋友的身体能不能吃得消,吃不消的时候要不要去支付违约金,这个责任谁来承担?这些都要进行约定。再比如经纪公司承诺的培训细节是不是能达到一定的标准,比如演出机会,是演1号还是演配角或是演群众演员,这些都可以做一些特别细致的规定,包括违约责任的问题,如果承诺的东西写进合同之后没有做到,应该承担何种责任,这些都是需要注意,一定要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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