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8 20:24: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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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网贷债权转让标只能发到8月是怎么回事

    7月17日晚间,有资讯表露广东省除深圳外已禁止P2P发布债权转让标的。《中国经营报》记者也向监管层和多家平台确认了存在这一情况,并了解到该类标的发行的截止日期是到8月份。
 
    截至目前,据网贷之家统计,广东省除深圳外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有113家。其中有债权转让标的的平台虽无确切统计,但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债权转让标的还是比较常见的,只是其在平台的占比问题。”
 
    监管层相关人员及相关平台皆对记者表示,这次其实没有明文规定,只是省金融办向各地区(除深圳外)传达了这一要求,禁止P2P债权转让的所有活动与服务,主要是出于对债权转让中可能出现多层嵌套,期限错配等的风险考量。
 
    禁止范围扩大
 
    梳理之前的网贷规定,其实禁止P2P债权转让已有相关规定,现在是再次明晰和扩大禁止范围。
 
    最早是2016年4月14日,央行出台《互联网金融风险转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在重点整治问题和工作要求中,已提及“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高风险证券市场配资等金融业务。”
 
    其后,2016年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第十条中提及网贷平台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但上述文件提及的只是禁止金融资产类的债权转让,防止网贷平台的混业经营。此次广东省禁止债权转让,有业内人士人员告知记者,“此次是广东省银监局下达的口头要求,这其中不包括深圳的网贷平台,虽并无相关文件,但平台因需要后期备案,所以还是会遵守。”
 
    监管层人员对记者表示,“此次的债权转让是全部禁止,包括平台中出借人的债权转让,还有线下超级放贷人在平台转让债权,也包括延伸的投资方式,比如平台活期的产品,有的是通过债权转让和自动投标的方式实现等。”
 
    长期标流动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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