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01 12:1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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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房价2022最新房价?青岛租房一室一厅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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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崂价格【2008】1号文件,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30.4元/平方米使用面积;据青崂价格【2009】4号文件,其他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34.79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根据《青岛西海岸新区关于调整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居民供热价格为使用面积30.40元/平方米;非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建筑面积38.25元/平方米。

据青岛能源集团,居民类用户采暖用热价格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30.40元;其他类用户市内三区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06元。

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内三区集中供热非居民用热价格的通知》,市内三区非居民采暖用热,采用热量计费的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格调整为85.57元/吉焦(含税,下同),供热企业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10%,下浮不限。采用面积计费的,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3.8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用热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自2021年11月16日起执行

供热时间

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

温度不达标退费标准

㈠《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①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②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③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㈡《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采暖期内未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未供天数全额向用户退还热费。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

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28天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是指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50,说明空气质量为优。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时,说明空气质量为良。今年截至9月19日,青岛市今年优良天达到228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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