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1 15:43: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老年人再婚后,一方先去世,继子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

    首先我们先给出一个大概率的结论:再婚老人,一方去世后,继子女不赡养老人,不违法。
 
    老年人再婚时,子女基本上都已成年,因此不会涉及到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问题。那么,继子女无须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客观的讲,要求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来赡养,本身就是一个不现实的想法——老人不大可能与继子女之间存在多深的感情,也不大可能存在多长的培养感情的时间。没有感情,要求赡养,过于奢望了。
 
    最关键的一点是,就怕有这种思维:我和你爸/妈结婚了,现在他/她走了,你就必须得养我。你不养,就是不尊老、就是对不住你爸妈……
 
    不管什么事儿,靠“要求”是不可能求来的;用继子女的亲生爸妈来“绑架”继子女,更是不可能绑架得了的。
 
    那么,面对此种情况的老人,应该怎么办?
 
    1.依靠自己的子女赡养。自己的亲生子女,是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就算不孝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
 
    2.用自己的财产来激励赡养。继子女没有赡养义务,当然也没有继承自己财产的权利。老人要学会合理运用好自己的权利——例如,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告诉继子女:我的财产全部留给你,但前提是你要养我。这叫老人掌握“主动权”,用激励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养老需求,而不是只要求、不付出。
 
    3.用继承权来换取赡养。如果一方过世、法定继承情况下,后老伴儿是有继承权的。这部分遗产,从来源上其实跟后老伴儿没什么关系,只不过是因为一个“配偶”的身份,所以可以分得。那么,老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我继承的你父母的财产,全部留给你,但是你要养我。千万不要“能拿的拿,该给的不给,还提出若干要求”,没有人会接受。
 
    以上给出的这些建议,本质上都一样:老人养老,靠自己——学会合理运用自己的权利,懂得智慧运用自己的筹码。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