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28 22:46: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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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刚创立不久的公司,认缴500万无实缴。我作为合伙人加入,交5万,有1%的股份,有分红权,合理么?

    估计你是以个人,即自然人的名义出售给公司的货物吧,而不是以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售货物。

    一、如果出售的是你自己生产的初级农产品
 
    比如瓜果粮食蛋肉以及流通环节的蔬菜等,这个是不征增值税的。个税应该也不会缴纳。
 
    二、如果是购买的再出售
 
    (一)如果每次低于500元
 
    这个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税。个人应该给公司开个收据,载明金额、物品或用途、收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证编码,就可以了。
 
    (二)如果每次高于500元
 
    自然人是按次纳税的,增值税的起征点是500元,如果超过起征点的,就需要照章纳税了。
 
    这个时候需要提供发票给购买方。由于自己不能开发票,只能代开。
 
    目前有税务局和邮政局两个地方可以代开。
 
    三、超过500元代开发票是要交税的
 
    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看了你的描述,试着分析回答。
 
    你作为股东,在工商登记
 
    从你描述推测该公司已经成立,注册资本500万,没有认缴。在此情况下,成为工商登记的股东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你受让原股东转让1%的股权
 
    你把5万元给转让你股权的股东,你在公司章程记入股东名册,并在工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登记后系统显示你成为1%股权的股东。
 
    (一)如果该股东收钱后,款项以你的名义和投资款的用途投入公司,此时你完成实缴。
 
    (二)如果该股东收钱后,款项没进入公司或没以你名义进入公司,虽然你付出款项,但实际并没有实缴。
 
    如果公司有500万元的债务,公司也没有其他资产,你仍然是要承担5万元的债务的。承担完后,你再问接受你款项的股东要。这个是有些风险的和可能的麻烦的,这个要注意。
 
    二、公司增资到505万,你拥有0.99%的股权
 
    你投资公司5万,公司增资到505万,你完成实缴,在工商系统进行登记,你的股权比例为0.99%。
 
    三、关于分红
 
    公司法规定,股东按实缴的比例分红,全体约定不按实缴比例分红的除外。如果按实缴比例分红,对你是合理的;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实缴比例分红,在其他人未实缴的情况下,对你是不合理的。
 
    你作为股东,未在工商登记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隐名投资人,你的股权由显名股东代持。关于隐名投资人,是不受公司法的保护的,只受合同法等民法的保护。主要看双方的协议,该协议只能约束双方。
 
    至于分红,同样也不受公司法的保护。分红给显名股东后,然后根据你与显名股东的协议确定。
 
    作为一个新公司,你要根据盈利模式、管理层、市场等各方面综合评估该公司的未来发展状况,如果觉得未来可期,哪种方式都是可以值得尝试,当然在保证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则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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