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9 15:1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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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尘埃落定,明年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3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新《土地管理法》尘埃落定,明年开始实施,关于征地有3项重大突破,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改版的《土地管理法》,此次修订的新版,主要围绕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集体经营性土地去市等方面。对于农民而言,可能最关心的还是,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民带来哪些好处,有哪些针对农村土地的新突破。下面指尖就为你一一分析:

  第一,新《土地管理法》首次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可以按规定去市,不必先征为国有的规定,这就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有新的来源。我们都知道,很多行政村都有集体资产,农民土地变股本,村民当股东,根据村集体资产的经营情况,按照股份进行分红。就拿安徽省小岗村为例,2018年村集体收入突破千万,每位村民分红520元。在集体资产收益中,就有土地出租的收益。而在原有的《土地管理法》中,农村集体经营者土地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方能进行入市经营。新版的文件删除了这一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按规定,并经过2/3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即可,可以出让、出租等方式入市。这就是说,打破原有城乡二元体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入市,既能增加农村集体资产,又能盘活闲置土地创收,对于村集体成员自然是受益方,同时这也让农村经济发展扫清了障碍。

  第二,新《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有了新的规定,改变原有按土地价值征收的补偿规定,兼顾区位、当地经济等因素。原有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征地补偿主要考虑土地经济价值,很多农村土地征收,农民的生活受到影响,甚至出现失地失业的情况。

  但是,在新的方案中,要求征地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下降,不仅考虑眼下的收益,更要考虑长远的发展。对于补偿水平,删除补偿不得超过过去三年总产值三十倍的规定,要兼顾当地区位优势、地方的经济水平,不能搞一刀切标准进行补偿,这对于农民来说,无疑是利好的消息。对于未来可能进行征地,可能补偿水平有所提升。

  第三,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有了新说明,在原有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户有新居的说明,对于进程落户的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我们都知道,现在各个农村都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很多在乡镇买房、农村也有房的人就犯了嘀咕,这次宅基地确权,农村的房子怎么办?

  虽然农村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但是部分地区人多地少,在本次新的《土地管理法》中提到,将下放宅基地审批权,保障村民有地可建、有房可住。同时,对于已经在城市买房落户的村民,可以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如果不愿意退出的,也不能强制要求其退出,所有的前提都是有偿自愿为基础。所以,对于这些群体,等于是保护了其农村宅基地的权益。

  综上所述,新《土地管理法》对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修订,可以说从多个方面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不仅有农村宅基地、农村土地征收,更有农村集体经营建设土地用地入市,以后农民的切身利益将进一步保障。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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