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7 21:25: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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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买房,是否应该提前还款?贷款30w,十年期限,已经还款三年?

    你提的问题也正是我们家面临的问题,我的孩子2014年买首套房贷款是近四十万,期限是20年,2016年买第二套房又代款50万,期限是10年,每月需偿还房贷9OO0多,感到有生活压力,后悔当初不如只卖一套,也埋怨我支持的钱太少。
 
    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慈爱子女的心,看到孩子们有压力,又是独生子女,父母很心疼,去年我和老伴儿商量后把一套旧房卖了50万,加上这些年的存的压箱底养老钱,准备帮助她们还房贷。先是咨询一下第二家贷款银行,人家说本行必须在贷款三年以后再还款。又咨询了第一家贷款的银行,可以还但是要承担一些违约金,是多少元没有记清楚,特别是记清了,这套房是和孩子工资卡在捆绑,银行大堂经理说“你孩子是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收入高,个人所得税也多,贷款利息可以抵扣所得税,能抵扣多少,我也不会计算,你可以到税局询问”。到了税务局更简单,不是单位管工资的会计,家属无权询问,干脆问也不能问。
 
    我们两个老人跑累了,回家路过家门口的光大银行,大堂经理和老伴认识,三言两语的打动了老伴,把钱存了个大额定单,年息4.18%,每月打利息,算了一算居然利息收入高于贷款利息。
 
    通过我个人的体会,房贷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而定,包括直属亲人的资产而决定贷多少,贷多少年,如果已经贷了,就要按约履行合同,以免承担不必要的费用,如果手头宽裕了,有能力还贷,不如把这笔钱再去投资收益,最笨,最没风险的是把钱存银行,用甲行付的息,支付乙行的息,中间还多个差价,一举两得,个人享受了新房,也支援了国家建设,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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