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08 10:49: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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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多少会坐牢?

    前段时间,知名演员范某冰涉嫌偷税的消息沸沸扬扬,很多吃瓜群众都希望能看到从严惩处,投监入狱的消息,可惜并没有。

    大家就觉得很奇怪,到底偷税多少才会坐牢啊?我们接下来就来讨论一下:
 
    首先,现行刑法中已经没有偷税罪的罪名。在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法》第七修改案,其中对第二百零一条的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将偷税罪改为逃税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用逃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多次实施逃税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逃税的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样看来,逃税罪的成立,需要多个条件:
 
    一是要有主观故意: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二是要有严重情节:逃税金额较大且占百分之十以上,等等。
 
    三是不构成重复受罚:虽然有逃税行为,但是之前已经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以上条件,大家就可以理解,演员范某冰为什么不定偷税罪了。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三条:
 
    据媒体报道,范某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此处符合第一条、第二条)
 
    而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江苏省税务局作出了如下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9月26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法先向范冰冰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对此范冰冰未提出听证申请。(这就是第三条的奥秘了)
 
    因此,虽然范案涉及金额巨大,但最终还是破财消灾,并没有被定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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