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09 17:33: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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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免税后仍高于国外? 专家:国产药没竞争力

  近日,一种名为格列卫的药被称为“神药”,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我吃了三年的药,吃掉了房子,吃垮了家人。”患者这句无奈心酸的话,让许多人潸然泪下。而众所周知的进口专利药与印度仿制药悬殊的价格落差,也让人震惊。

  热议中,中国该不该效仿印度,对进口高价药进行“专利强制许可”,是争论最多的话题。

  万不得已才用强制许可“核武器”

  格列卫是治疗慢粒性白血病的救命药。但救命药却卖出天价令人无法接受。

  为什么格列卫这么贵?知乎上有一句经典回答:“之所以昂贵到要卖几万元,那是因为你能买到的已经是第二颗药了,第一颗药的价格是数十亿美金。”

  原研药研发周期漫长,投入巨大,风险极高。在专利保护期内,为了尽可能地收回成本并赚取足够的利润,在哪个国家卖都不会便宜。以格列卫为例,从发现靶点到2001年获批上市,整整耗费五十年,投资超过50亿美元。

  这时,也许又有人会说,“如果我国也像印度一样,进行专利强制许可,在无需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药品仿制,药价就不会这么贵了。”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南京理工大学吴广海教授解释说,1993年,我国在加入WTO之前,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以满足《TRIPS协定》《巴黎公约》的有关条款。其中,删除了对药品不授予专利的规定。

  而印度1995年加入WTO时也修订了专利法,但是对1995年之前的药品专利不予保护,而且印度还充分利用了发展中国家的10年过渡期,仿制药生存空间大增。同时,印度还会行使“专利强制许可”特权,生产仍在专利保护期内的原研药。比如,印度专利局向Natco公司签发“强制许可”,以生产德国拜耳公司的肝癌药物“多吉美”的仿制药,其理由是“拜耳药物太贵,普通民众消费不起”。

  “药品强制仿制(强仿)制度中国也有,但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启动。”据吴广海介绍,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强制许可”有专门规定,涉及第48—58条。针对药品,只有在“未实施”“反垄断”“紧急状态”“公共利益”这四种状态下,才能考虑是否启动专利强制许可。

  吴广海说,“专利强制许可就像核武器,威慑作用大,但负面作用更大,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使用。”而一些国家因为买不起专利药而无法保证国民基本医疗和国家安全时才会启动,比如泰国、南非在艾滋病疫情暴发时也曾启用过。

  专利制度当筹码助阵药价谈判

  “这些药厂就是靠吃人血馒头活的。”记者也曾听到过一位中年女性咬牙切齿地说。

  需要特殊药品的普通人,如果情绪控制稍不理性,就会对瑞士诺华制药这样的企业恨之入骨。弱者当然需要同情,但具体到个案上,主要还是得依靠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而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药品上体现出的价值,更多是用来在药价谈判中扮演重量级的筹码作用。

  如前所述,国产仿制药一时半会儿指望不上的时候,患者还有另外一根救命稻草: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即由政府出面,向原产药企压低售价。

  中国药科大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主任孙立冰介绍说,正因为有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威慑力存在,使得2017年医保目录药品准入的首次国家谈判取得积极进展:最终有36种新药纳入目录,其中15种是治疗肿瘤药,平均降价幅度44%。比如治疗乳腺癌的“救命药”赫赛汀,通过医保报销后,原研药比印度仿制药还便宜。

  但在现实中,许多病患家属仍存有疑惑:一些进口原研药在去除关税、增值税后,为何价格依然高于其他国家?

  “这说明中国医药(18.000, 0.62, 3.57%)产业的议价能力还不够。”孙立冰认为,如果中国能研发出“me-too”药物(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物,其药效和同类的突破性药物相当),天价药就不会存在。“说白了,还是我们拿不出有竞争力的东西。”

  以格列卫为例,其专利保护期在2013年到期后,3款国产仿制药迅速拿到生产批文。仿制药的出现,使格列卫降价一半。近日,江苏豪森药业生产的 “昕维”,成为首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伊马替尼,这也意味着格列卫的国产仿制药被证明与原研药药效一致,专家预计这将进一步抢占格列卫的市场份额。

  面对重大疾病,仿制药能解一时的燃眉之急,但从长远来看并不会对一个国家的医药产业和全民健康作出贡献。中国是仿制药大国,95%以上的西药是仿制药。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来说,依靠仿制药保障全民健康不现实也很危险。

  既是保障制度也是博弈手段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专利制度本质是保护创新。”吴广海说,中国药企最大的问题就是创新不足、仿制成风,“如果辛辛苦苦打拼挣下的家产,被一句强盗逻辑论调就轻易夺走,那么以后谁还会勤奋劳作?”

  创新能力不足是我国积弊,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已成为我国的基本战略。因此,受访专家认为,我国不可能在专利制度上开倒车。但是现有的法条和政策文件仍有充分利用的空间。

  “国务院这份最新发布的完善仿制药政策文件,释放出新的信号,大有激活强仿制度的态势。”吴广海说,国务院办公厅4月3日对外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这就是给有关部门授权,相当于尚方宝剑。”

  《意见》称,要“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提高药品可及性”,并“鼓励专利权人实施自愿许可”。

  “大部分厂商是不愿被裁定专利强制许可的。因为相比专利自愿许可,在强制许可情形下,专利权人对专利使用费数额确定的主动权将被削弱。”吴广海认为,这份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增添了药品价格谈判中的筹码,通过对专利权人施加压力,促使专利药通过谈判取得降价效果。

  专家称,专利制度不仅保护了发明创造不受侵犯,对专利权人也有一定的制衡,在国与国之间的博弈作用更是巨大。

  “如果一个专利产品海外市场的价格远低于国内价格,那么就可以通过‘平行进口’的方式,由第三方从海外购买再销售到国内,从而击破厂家的价格策略。”吴广海说,我国专利法通过2008年的第三次修改,已经确立了平行进口中的专利权用尽,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取得主动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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