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4-09 12:07: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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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多份保险,可以多获赔偿吗?

前段时间,微保又出了一份重疾险,确实便宜,因为这是为期1年的短期险。

不过今天不是来讨论这份保险能不能买的,而是多多发现,很多朋友啊,在看到便宜的保险时,就会“心动”,手里明明已经买过一份了,还想多买一份。

那问题就来了,有没有必要重复买保险呢?

其实大家关注的重点是:在多家保险公司都买了保险,一旦出险,是否能够从这几家保险公司同时获得赔偿呢?

今天多多给大家分情况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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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性的险种不能叠加赔付

所谓的补偿性保险,你可以简单理解为报销型保险:先自费看病,后找保险公司报销的保险。比如医疗险、家财险等。

为什么这类保险不能叠加赔付呢?

这是因为保险的责任是补偿损失,而不能从赔款中不当得利。

补偿损失,就得先有损失,后才是保险来补偿,让你的家庭经济尽可能地回到损失发生前的水平,而不能超过这个标准。所以——

报销类险种赔付的保费不会大于我们的实际损失。比如看病后的费用支出肯定是大于或等于保险的赔付,火灾后的家庭财产损失也只会大于或等于保险的赔付......

简单来说,你要用发票报销的,同一发票只能报销一次,相似保障范围买多少份也只能报销1份。

如果同时投保了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的朋友,假设两份社保都是在同一城市的,也不能重复报销,只能使用其中一份。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