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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检察院 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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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审查起诉。刑事诉讼分三个阶段,公安机关叫侦查阶段,这个阶段是公安机关调查犯罪事实,收集证据阶段,犯罪事实调查清楚,收集的证据确实、充分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这个阶段叫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要求,便会起草公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控诉犯罪嫌疑人,于是案件进入第三个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

1、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可以撤案。

2、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正常情况,公安局立案后应当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这个强制措施。

2、如果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一样可以调查取证,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3、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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