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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取保候审需要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的人最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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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的最怕撤销取保候审给予逮捕。

2、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3、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4、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5、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6、(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7、(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8、(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9、(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10、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1、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3、涉嫌入户盗窃只要满足《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依据上述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1、无需回看守所,开庭时法院会以传票的形式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开庭,按时出庭即可。只要法院不决定逮捕,不会关押至看守所。

2、是否可监外执行,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1、会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以及思想教育,应当要遵循取保候审的规章制度: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4、(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5、(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6、(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7、(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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