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9:15: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套取自己公积金6万元被发现了(非法套取公积金怎么处理)

大家好,关于套取自己公积金6万元被发现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非法套取公积金怎么处理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用假资料套取自己的里面钱的公积金会付什么法律责任

制售、使用假证涉嫌伪造公文罪。用假资料套取公积金,被查获后,除了要退回已提取的公积金,对今后使用公积金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情节严重的,会交公安机关处理。

套取资金违反什么纪律

套取资金,涉嫌多种违纪行为,甚至涉嫌犯罪。其中又分为单位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和个人行为违纪(或涉嫌犯罪),又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违纪(或涉嫌犯罪)和单位领导违纪(或涉嫌犯罪)等,要根据具体违纪(或涉嫌犯罪)事实来定性。

法律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非法套取公积金怎么处理

(1)批评教育,追回其套取的公积金;(2)通报当事人所在单位监察部门;(3)录入中心黑名单系统,5年内限制其使用公积金;(4)纳入市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