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23:56: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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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知道的五种网络借贷经济犯罪类型。

你需要知道的五种网络借贷经济犯罪类型。

自2005年网络借贷在我国诞生以来,其发展迅猛、覆盖面广、借款人数激增,使得网络借贷逐渐成为社会的风口浪尖。 今天,笔者就网络借贷中容易发生的五类经济犯罪进行分析解读。

网贷公司主体定位不明确

根据《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活动。 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知道借钱违法行为有哪些,如今很多网络借贷平台在没有获得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开展了借贷业务。 网络借贷虽然不具备商业银行的性质,但其主要经营方向是管理出借人的资金。 对借款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放贷,这种行为已经类似于商业银行的存贷业务,因此部分网贷公司可能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无法核实网贷资金来源

由于与网贷公司合作的出资方借钱违法行为有哪些,很大一部分资金来源无法核实。 这种无法核实的资金来源将在很大程度上助长洗钱犯罪。 网贷平台的现金流整体上在银行资金监管系统之外流通,因此会成为很多不法分子秘密、安全、快捷的洗钱渠道,因此很容易实施洗钱犯罪。

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善

俗话说,有借者必有骗。 鉴于网络借贷的审核条件,大多是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资金用途、通讯录等。 但这些信息极易在网络上被篡改。 但网络借贷平台不具备完善的个人信用识别能力,信息被冒用、背负巨额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

容易犯罪

网络是虚拟的,因为在网络上借贷涉及的人多、地域广、隐蔽性强、监管真空、征信审查不完善。 如此复杂的放款人员和放款方式,会导致出现超过法定利率吸纳大量资金的非法集资行为,极易构成集资诈骗罪。

高回报率诱发高息转贷行为

网贷平台的很大一部分资金最终是借贷双方通过协商获得的。 资助者向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资金,以获得极高的回报率。 但也正是因为这种高额的投资回报率,才会诱发很多资金短缺但又想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人,再通过网贷平台将资金转借给借款人进行借贷。利润,这也是为什么网贷平台的利息大部分是高利贷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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