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3 16:57: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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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亏损破产并不会涉及到个人的资产,为什么很多公司资不抵债以后老板会跑路?

    按理说有限公司股东责任有限,确实不需要跑路。但是,实际当中的情况往往没有这么简单。
 
    1.出资到位了没有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那么首先要判断承诺的出资是否到位了。如果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的义务,或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的情形,那么可能会对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虽然现在不需要股东进行实缴了,但是股东还是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不然还是有可能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2.公司治理中的问题
 
    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有不少例外的情况。有时候,股东也会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在股东滥用了这个“有限”责任的时候。不少公司在经营上不规范,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不加以区分,股东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小金库,账目、资金混同,无法分清,或者有些人是“夫妻店”,公司就当自己家,还有的是成立多家公司,但实际上这些公司之间关联关系不清,财务、人员、资产都无法分清。这样的情况,股东也可能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民间融资和其他的债务压力
 
    公司出现困难,老板以个人名义进行民间借贷,到最后无法偿还。最后实在无力支撑,遭到暴力催收,选择一走了之的也有,这种情况也是被逼无奈。而且到了最后,公司要破产时会要面对很多的债权人,包括工人、供应商、其他债主等等。天天被债权人追债的压力实在很大,最后可能选择一走了之。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责任就是“有限”,经营和管理的风险还是存在。因此,在股东在对待自己的责任上,还是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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