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5 16:4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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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诉北京银行案再被受理 诉讼标的降至5.5亿可否成功立案?

  康得新起诉北京银行一案有新进展。

  6月5日,上市公司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得(3.520, 0.00, 0.00%) 002450)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即康得新及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家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这场官司“开局”至今已有一年之久。

  2019年7月,康得新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就曾向北京高法起诉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但由于122亿标的巨大,而康得新又亏空已久、“囊中羞涩”,最终因无法按时缴纳高达6300万元的诉讼受理费而于同年底被北京高法裁定撤回起诉。2019年12月4日,康得新披露《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5)。

  此番,康得新表示,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讨论,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北京二中院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北京二中院已决定登记立案。

  此次诉讼,康得新或许是“量体裁衣”,降低了诉求。

  康得新请求判令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二被告向其返还部分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万元及对应欠付的利息。并请求判令二被告因对其账户存款资金保管不当,造成原告无法使用银行账户资金遭受的部分损失,暂计人民币5亿元。

  就公告来看,5.5亿的诉讼标的,按诉讼费用计算标准,康得新须于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7日内,交齐约279万元诉讼费。否则,法院仍将依法裁定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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