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8 10:50: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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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医院援鄂护士张静静会被认定为工伤吗?死亡赔偿金有多少?

  援鄂护士张静静的离世确实让人扼腕。毕竟,对于张静静来说,最艰困、最劳累的医疗援助时期都已经过去了,在即将隔离结束回家之前,却突然心脏骤停导致离世,确实让人十分惋惜。

  正是因为张静静的离世原因并非是源自感染新冠肺炎而导致死亡,所以才会有这种质疑,张静静是否能够认定为工伤。

  如果张静静是因为感染新冠肺炎而离世,被认定为工伤是毫无疑问的。

  2020年1月23日,国家下发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其中明确规定: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凡是因为防疫抗疫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均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但遗憾的是,张静静并没有感染新冠肺炎,她本身的离世,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突发心脏疾病导致。那这是否意味着张静静无法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呢?

  雷哥认为: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否则太对不起这位年轻的医护人员,更对不起无数名不惧个人安危,勇敢逆行前线的各位防疫抗疫的医护人员。

  作为援鄂的医护人员,在未正常返家途中突发疾病身故的,都应该考虑纳入工伤认定。

  实际上,张静静因病身亡,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是没有直接对应的条文,明确可以将这种情形纳入到工伤认定中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条文中,都无法找到适合认定工行的依据,其中“(二)”的条文相对比较接近,但条文里明确是“受到事故伤害的”,而非疾病,所以,直接认定为工伤,其实存在争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上述条文中,“(一)”的条文相对比较接近,但又一个要件,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前提,而张静静突发疾病却是在隔离期间,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

  那这是否意味着张静静的身故,就没有办法认定为工伤呢?当然不是。

  个人认为,张静静的定点隔离可以认定为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特殊延续。

  虽然援鄂医护人员已经返回所在地进行隔离休整,并没有在实际工作,但从因果关系来看分析,如果不是先前援助疫区,张静静完全无需进行定点隔离,同时,如果张静静是在休息,完全可以在家进行休息,但现在却是在集中隔离,所以,从因果论来看,定点隔离是因为援鄂救治工作而发生的,是一种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的特殊延续。

  因此,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内容,将张静静的身故认定为工伤。

  推而广之,所有参加援鄂的医护人员,以及各省本地定点收治新冠病人的一线医护人员,只要是在隔离期患病或离世的,都应该比照这个原则认定为工伤,这样才不会寒了这些不顾危险、奋勇战斗在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的心!

  张静静如果按照工伤认定,其死亡赔偿金有多少呢?

  对于张静静的家属和亲人来说,再多的经济赔偿,对于他们来说都不能减轻他们的悲痛,但是,工伤认定后的赔偿终究还还是需要履行相应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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