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22 17:2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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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准入国债期货系列专题研究之一 | 国债期货参与主体扩容 银保入市助力平稳发展

投资要点

  • 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 以规避利率风险为目的的套期保值交易策略显然是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必然采用的国债期货交易策略。从新增资金来看,商业银行内部分为交易账户、银行账户和资产管理账户,第一批次试点或是以银行自营部门交易账户为主,根据第一批次国债期货试点的商业银行账户结构,我们估算国债期货持仓名义本金或扩张30%,新增资金≤500亿元。

  • 商业银行如何运用利率衍生工具:降低债券资产组合久期。随着商业银行自身资金定价体系的完善,市场风险管理意识的增强,债券组合管理水平的提高,近几年来商业银行债券资产错配问题得到了缓解。较为规范的银行组合久期从原来的5年降低到3年附近,新增债券期限控制在5-7年以内。以往的长债短炒、放大操作以及对创新品种应用不足问题也得到了有效控制。

  • 保险公司如何进行利率衍生品交易。保险公司在债券市场中的操作以配置为主、交易为辅,因此套期保值交易将是保险公司最重要的交易行为。同时保险公司保费收入持续增长,为了规避浮动利率的上升风险,“买入套期保值”交易或为保险公司所看重。

    

事件

2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事件点评

一、“题中之意”:机构化再启航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提升期货和现券两个市场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修正国债期货和现券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结构性错位现象,在为商业银行提供场内风险管理工具以满足其套期保值需求、推动产品创新、丰富债券交易策略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国债期货市场机构化水平、深化场内市场流动性和参与者结构、增强衍生品市场抵御风险冲击的能力。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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