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11 15:0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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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学校因疫情停工有工资吗?为什么?

  关于疫情期间的工资问题,国家人社部已经于2020年2月7日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和参考。

  2月7日,人社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在受到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按照人社部最新意见,理论上无论什么企业性质在2月2日-3月1日这个周期内都应该全额发放工资

  参照人社部最新意见,正常企业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都是一个月,而且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自然月计薪,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今年春节假期从正月初七1月31日-正月初九2月1日三天为春节假期延长,这三天为法定假期,应该是带薪假。

  而从2月2日开始,不同的企业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给予了不同的安排,但就目前而言,大部分地区的企业都是陆续在2月10日开始复工,有些企业继续延迟了复工时间,但无论各企业目前的复工安排如何。按照人社部意见,2月正月也就是从2月2日-3月1日这个自然月支付周期内,企业应全额发放员工工资及社保等相关福利。

  超过1个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发放生活费,按照各地区情况不同,根据当地标准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其实各地区都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低保”,在特殊时期,如员工因疫情原因在3月1日以后仍不能正常复工,那么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生活费不能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北京而言,这个标准为1100元/月,当然各地方情况不同,低保标准不同,可根据个地方情况调节。

  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企业其实还都是比较急切恢复生产的,毕竟这么拖下去企业比个人的日子更艰难,毕竟企业不仅承担着人工成本还承担着其它多方面的成本压力。但疫情无情,为防止疫情更大范围的扩散,现在大家只能是众志成城,在还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尽自己所能的支持防疫工作。

  应更大力度的支持非体力及中型劳动者线上办公的开展

  实际上,从2月3日开始,很多企业就已经陆续开展了远程办公的安排和工作,在这个特殊时期,如果能够通过线上办公进行工作和生产的企业应该尽快落实线上办公的相关安排。鼓励大家在家一边防疫一边工作,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企业生产和民生的双向问题。

  特殊时期特殊对待,目前企业的困境有关部门也已经开始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尽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但在民生问题上,感觉只要企业咬咬牙能够坚持,还是应该尽量保障员工的利益,毕竟大多数人民的稳定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在这场疫情中,任何人任何企业的付出都值得被铭记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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