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9 20:37: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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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业务公告2019年第11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4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47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9年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9年11月21日,票面年利率为3.13%;按半年付息,每年的5月21日、11月21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9年11月2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9.8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18%。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9年12月19日进行分销,从12月23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43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74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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