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11:25: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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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充足,银行不转贷,起诉、民企法人、担保人被人为制造成老赖怎么办?

    很多银行借款人喜欢强调“抵押物充足”,用这个理由来责怪银行不续贷是站不住脚的。
 
    银行轻易不肯续贷,或许有其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如果题主认为自己“抵押物充足”,银行就该续贷,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什么是“抵押物充足”?那只是借款人单方面的看法。我遇到过一个企业,自己估算了抵押的厂房和存货价值,认为银行贷款给的太少,但真正破产时,银行所卖出的价值根本到不到贷款的额度。——实际上,企业一旦倒闭,所有买家都会如同食腐动物一样一拥而上趁机压价,哪里能卖到正常经营时的价格。
 
    其次,银行实现抵押权也需要很高的费用。一是律师费,二是诉讼费用,还有一些其他费用等,所以对于银行来说,即使抵押额度与贷款额度相当,银行事实上也拿不到相应的钱。
 
    再次,银行不是典当行,即使“抵押物充足”,只要你的企业有问题,例如出现信用违约事项、环保处罚、民间借贷爆发、老板涉及黄赌毒等,银行一样会收贷,而不是仅仅因为抵押物足值而无动于衷。
 
    最后,如果抵押物充足,银行还是要收贷,问题一定出在企业自身。第一个问题,如果抵押物充足,企业经营正常,可以轻松找到愿意接手的银行,你为什么不做调整?第二个问题,如果抵押物充足,你完全可以变卖抵押物还贷,为什么不卖资产自救?第三个问题,如果抵押物充足,企业主按理不会有什么代偿,为什么会成了“老赖”?这几个问题都指向企业主本身企业经营困难的原因。
 
    很多企业主就是被“抵押物充足”这个似是而非的理由给害了,没有规定说抵押物充足银行就得贷款。我曾遇到一个企业主拿着房产证到银行,不介绍企业情况就问银行能给多少贷款。实际上,银行并不是说有抵押物就会贷款的。
 
    像题主这种情况,应当在企业面临危机之前就做好应对工作,例如申请政府转贷资金、寻找愿意接手的银行,甩卖主要资产等(这在本人专栏有专门文章教授,欢迎订阅)。等到银行起诉已经为时已晚,进入法律程序之后,谁也无力回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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