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7 17:20: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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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娟同事:联名信后面两条是她自己加上的

  这个案子我也注意了一段时间了,就事论事来说的话,我相信一个老师和一个是校长家庭应该不会差,肯定不会拿孩子的这个事情作死,不是逼到份上谁会这样,徐州沛县这边因为农村规划有人被拘留2年,还死过人,为什么没有人知道,这些可想而知,希望对这些事情严查,不放过也不冤枉任何人。

  老师采访:“就看到了第一句话,同情她的遭遇,我们是看到这一句话才签的。”老师采访:“我写的时候还没有后面那两句话,要是有那两句话,我们不会支持的。”老师采访:“我们现在天天办公室都不敢进了,教育局经常来问,我们都不敢进办公室,难道还会支持她去上访?”

  就我个人呢来说,其实,那天看信访局那个采访,我是真的觉得他发自内心觉得委屈,可是下面评论都是说他逢场作戏,这么大个人还哭。我觉得很正常啊,因为女教师利用舆论压力,很有可能他之前做的所有努力都会被忽视而且工作也会受牵连,是我也委屈,不是不帮你是你自己要瞎胡闹。

  只能说,不是你家的事,你不知道能不能。所以别人家的事情永远不可能。轮到自己家就各种可能了。一个眼睛别说30多万,给你一百万你也不愿意弄瞎。人将心比心,谁都有出事的可能,希望你到时候自己出事,也能这么说。

  其实真的说起来,抹不开面子,所以饭碗都不要了?你动不动说别人眼睛有问题?只能说每个人的思维方式不一样,每个人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一样,你眼睛能看到有什么好骄傲的。但每个人的脑子就不一样了

  她老公私用公章已经是事实了,这就是调查出来的,还要怎么查允悲你觉得如果是你不会这么做,但人家就是这么做了。不管什么原因,私用公章伪造伤残证明就是违规,难不成还冤枉他了?近视就想要赔偿几十万?最多还需调查一下那个女老师说的打人究竟是不是事实。

  这跟学生只要出事,哪怕放假在家出事一样,只要闹一闹,不管跟学校有没有关系,学校都要赔偿,有时候学校还得说是出于人道主义,这样的人闹了就得逞,闹不到也没损失,以后照样子的人只会多不会少。

  没有证明是外伤导致的眼疾就私开公章伪造鉴定让对方家庭赔偿让渎职的丈夫复职就是你认为的负责吗?你站在对方家庭你怎么办?事情发生几个月让你赔钱还没有医疗鉴定不走法律途径,你同意支付医药费可对方要的是赔偿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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