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08 14:26: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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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四个孩子的夫妻想离婚,孩子们都愿意跟女方,应该怎么办?法院会怎么判?

    这个提问,使人看了感到心情沉重,有四个孩子的一大家子,是多么热闹幸福的一家人啊,不看金面也得看佛面,竟然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不能不说这是人生最大的失败和遗憾。
 
    依楼主所提,有四个孩子的夫妻想离婚,四个孩子都愿意跟女方生活,怎么办,法院又会怎么判这个问题,法院是绝对不会轻易的就判决离婚婚的。就算判决离婚,孩子跟谁生活法,院也会征求孩子们的意见,因为他们都是十岁到17岁的未成年孩子,已经有了表表达自己愿望的能力,法院就会依法就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离婚以后,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有保障孩子接受教育和身体健康的责任,这个义务必须履行到孩子年满18周岁成年,才算终止责任。
 
    如果说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们都不愿意跟男方生活的话,男方只能按月缴纳孩子们的抚养费用,这是男方必须履行法律赋予他的责任。一个女人要承担起四个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权,可以说这是一种达到极限上的精神付出。不能不说这是男女双方的一个悲哀,也是孩子们的悲哀。
 
    大过年的,我奉劝你们夫妻,多念念对方的好处,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双方都退一步,为了孩子们,你们就不能互相包容吗?一旦真正的要是家庭分崩离析了的话,大人和孩子都会陷入两难的境地。你们双方不能太自私,为了孩子们能够幸福的生活下去,夫妻必须同心,共同担负起对孩子的抚养和监护责任,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否则,就没有出路。望你们双方都冷静下来,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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