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6 11:3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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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P投资平台 投资当天返还投资本金的18%作为回报?

P2P投资平台

  (原标题:这家P2P平台上线3个月倒闭,投资当天回报18%)


  2018年1月16日消息,投资当天返还投资本金的18%作为回报,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12%至18%,投资的钱用于慈善活动、投资影视作品……这样的P2P投资平台,如果你觉得有吸引力,那就错了。昨天,乐清市检察院透露,该院日前批捕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两个犯罪嫌疑人本文来自:,就利用这样的P2P网贷平台“圈钱”。


  检察官告诉记者,截至案发,一共有512人在这个名为“元正财通”的平台投资过,但是截至批捕时,还只有24名受害者报警,检察官希望有投资过的市民尽快报案。


  借50万元开网贷公司


  吕某和王某今年均45岁,台州人。去年4月,他们从“同行”处得知利用P2P平台可以在短期内融到大量资金,于是,两人筹划以此方式进行非法融资。但成立网贷公司、上线P2P平台均需要资金,而他们却身无分文。于是,两人向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到了50万元启动资本。


  去年4月26日,两人在乐清市大荆镇注册成立浙江省炳高投资有限公司,由王某担任法人代表,吕某担任经理并实际管理公司。6月,该公司在网上设立“元正财通”网络投资平台,开始接受社会公众投资。


  贷款信息全是假的


  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吕某和王某非法开设了“元正财通”P2P网贷平台,并雇用多人从事相关事务操作,平台主要投资项目为“车辆质押标”。所谓的“车辆质押标”,即借款人将自己的车辆抵押给公司进行信用贷款,公司在P2P平台内发布“车辆质押标”,声称投资者可通过平台购买“车辆质押标”产品,将钱借给借款人,到期获得相应的本金利息。


  但经审查,所谓的“借款人”均系虚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借款人将车辆抵押给公司贷款的事实,投资者将钱转至所谓的“借款人”银行账户,实际上系吕某、王某等人从亲戚朋友处借用的银行账户,受害者投资的款项实际上并非借给所谓的“借款人”,而由吕某和王某实际控制。


  在获得大量资金后,吕某、王某将一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前期投入产生的债务、购车、日常开支等,然后将大量资金投资到其他非法的P2P平台赚取利息。


  经营三个月便倒闭


  为了推广“元正财通”P2P网贷平台,吕某、王某招募数十名员工组成客服组,专门通过网页、QQ群、电话等平台,发布虚假的参与慈善活动、投资影视作品、投资高端产业等信息,制造公司资金力量雄厚的假象,吸引全国各地的投资人到“元正财通”平台进行投资,并承诺投资当天返还投资本金18%的金额作为额外回报,投资年化收益率高达12%至18%,另外设置续投奖、推荐奖、红包等额外回报。


  去年9月,因无力兑现到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元正财通”平台停止运营。据平台数据统计,短短3个月内,共有1057人在平台注册,512人参与投资,平台显示投资总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检察官提醒


  谨慎对待高额利率


  近年来,P2P网贷平台在我国迅速成长,越来越多人选择网贷平台进行投资,部分投资人因受到高额利息、奖金的诱惑,而忽略了网贷平台的资质、投资的风险。在选择网贷平台进行投资时,应综合考虑P2P网贷平台是否具有合法资质、实际投资人数、投资金额、担保措施、投资回报率等各项指标,选择合法优质平台进行投资,避免单纯考虑投资回报率,而且应当认识到投资回报率越高银&行&利&率,伴随的风险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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