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刑事拘留与刑事处罚的区别和刑事处罚是指被拘留过还是检察院起诉被判过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
2、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会不予逮捕,但不予逮捕并非意味着无罪。当公安机关认为有罪,而检察院认为无罪时,检察院会出具不予逮捕决定书,公安机关接到此文书后会对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年)重新侦察到充足证据后,依然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或直接起诉。
3、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会在收到不予逮捕决定书后24小时之内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当检察院出具不予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不会盲目撤消案件,99%的情况是办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期限为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证据不足,你朋友最长一个月内会被取保候审。
当然算立案。公安机关在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需要对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展开侦查时,就必须报请立案,在立案后,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釆取强制措施,那么根据案情可在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三种强制措施中选择一种使用。所以已经刑事拘留30天肯定是已经立案了。
1、刑事处罚是被法院判处刑罚的人。
2、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处罚。
3、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是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暂时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又称刑罚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5、结语: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之规定,应受到刑法制裁,被法院判处刑罚的行为。也就是说,当被告人被法院认定有罪后,判处《刑法》所规定的主刑或附加刑的情形其中任意一种,才属于受到了刑事处罚。
1、所谓的案底,一般就是指过去的刑事犯罪记录。一般只有法院判决有罪的人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暂时的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一定有罪。被刑事拘留后还需要经过检察院提起公诉,并且经过法庭审判确定有罪后,犯罪嫌疑人才会被认定有罪从而留有案底。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因此,被刑事拘留过但没有判刑的,公安机关应当发释放证明,而且不会留有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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