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问答 > 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认定 是根据哪个标准界定的

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认定 是根据哪个标准界定的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认定,以及是根据哪个标准界定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1、会有变化的。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而审查是对全案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量刑进行全面的审查,对案件的犯罪事实有权进行删减,也可以追加起诉,因此可以增加或者删减数额。

2、而起诉到法院后,由于检察院的把关,基本不会再有过多的变化,但也会有一定的变化。

刑法规定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由司法解释规定一个范围,具体由各省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在最高院、最高检划定的这个范围内确定。举个盗窃罪的例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而浙江省盗窃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1、盗窃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

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

关于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认定和是根据哪个标准界定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