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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法官先生:我叫XXX,今年XX岁,住XXXXX,身份证号XXXXX。我于XX年XX月XX日,在贵院(以下写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恳求的事实)。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恳求主持公道,XXXXXX。礼XXX年月日
1、争取孩子抚养权能够打动法官的话无非就是你有足够经济实力和你的家庭优越更加有利于孩子成长,最关键孩子从出生以后一直是由你的父母协助抚养带大,另一方父母没有单独带过孩子,为了不影响孩子原本省会环境请求孩子抚养权归你。
2、还有就是搜集对自己有利证据,证明婚姻破裂是另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的。
1、一、温情感动法。主要是利用亲情、友情、邻里关系和法官的为民情感,打动当事人促成调解的方法。因为当事人发生纠纷大都处在当地或者当地附近,所以很容易在当地找到促进纠纷解决的感情调解办法。加之法官特有的“特殊地位”,通过法官不遗余力地教育说服、情感疏导和意识唤醒,一般顾情面的当事人大多能够接受调解而促使其化干戈为玉帛。
2、二、辩法析理法。通过诠释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当事人讲明道理而促成调解的方法。尽管普法工作已经有效开展,但是,当事人多数还是对法律不甚了解或者只是一知半解。如果法官能够把法律的规定诠释透彻,把案情同法律规定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照分析,当事人就很容易接受。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若能结合政策法规、公约良俗讲释,当事人大多也会接受而听从法官的引导把纠纷妥善了结。
离婚时: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就起诉至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在诉状或答辩状里表明想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想将抚养权变更为己方,起诉至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在诉状中写明变更抚养权的诉请。
如果是幼童:女方想要孩子的话,不仅仅是两岁前,我接触的大部分实例是,小学前的幼童在并非爷爷奶奶带大的情况下,只要女方经济尚可,身体健康,且有抚养孩子的意向,基本都会把抚养权给女方。
如果是10岁左右能清楚表达自己意向的孩子:法官会询问孩子,基本上孩子说想跟谁,法官就会把抚养权判给谁。
关于抚养权的裁判,法官考虑的主要因素有:1、孩子年龄及家长意愿2、孩子一直是由谁来抚养3、如果已经分居或者离婚,孩子目前跟着谁4、大孩子自己的意向。
经济因素吧,只要都能养得起孩子,法官倒不会考虑一定要把孩子判给更富有的一方。最重要的还是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方面来考虑。你可以说孩子自小就是由我亲自照顾、我的工作有充足的休假时间陪伴孩子、另一方身体不健康(提供证据)无法照顾孩子、孩子现在就在我身边,强行带走会给孩子造成伤害等等,当然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你仅仅问了个大概案由,同一案由的案子不可能有同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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