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问答 > 答辩状应该在开庭之前几天交 答辩状在开庭前三天上交可以吗

答辩状应该在开庭之前几天交 答辩状在开庭前三天上交可以吗

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答辩状应该在开庭之前几天交的一些知识点,和答辩状在开庭前三天上交可以吗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可以,被告也可以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当庭提交。原告向法院起诉被告,法院立案受理后,需要向被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以及开庭传票。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既可以在法院开庭审理前提交,也可以在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当庭提交。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案件审理。

不需要,事实上,是否提交答辩状,由被告决定,被告不提交的,也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但证据,则必须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在正式开庭前,双方要交换证据;如果无正当理由而逾期提供的,原则上,不予采纳。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1、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第一百条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并通知其他当事人。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事人。

申请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通知申请人。

4、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3、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收到上诉状后15日内,交给一审法院,不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在二审开庭时向法庭提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按法律规定,当接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和原告起诉状副本时,15天内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没有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