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37天刑事拘留从哪天算起和刑事案件37天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如果一个人在拘留37天后被逮捕,那么他/她将会被移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那么这个人将会被正式逮捕,并被送往看守所等待审判。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那么这个人将会被释放,但是可能会被要求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审讯。
2、在逮捕后,被逮捕人的家人或朋友可以向当地的律师寻求帮助和咨询,以了解他们的权利和应对措施。同时,被逮捕人也可以向当地的检察院或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保释或其他法律救济措施。
从拘留证上的拘留日期算起。,拘留时会出示居留证,以那时的时间为准,从采取强制措施起开始计算。进看守所有可能是24小时。《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1、刑事案件37天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日期算起。
2、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公诉机关应当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即向法院提起公诉。
3、而刑事诉讼程序以审判为中心,审判机关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判,因此37天的计算应当以公诉机关提起诉讼的日期为起点。
4、此37天指的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起诉期限,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之日起,法院应在37天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否则案件应当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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