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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关系 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的区别

关于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关系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的区别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般的律师不可以同时为两个人辩护。因为有时候案情发展,这两个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到那时候律师会很难做。到底说哪一个人更好呢?这与律师的职业宗旨相违背。如果是民事案件中,两个人的利益是一致的。则可以由一个律师为两个人辩护。

1、值班律师5项职责,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5项职责基本覆盖了审前程序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值班律师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

2、辩护律师指的是刑事诉讼中受被告人委托或经法院指定,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律师辩护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时,必须依法进行正当辩护,不得肆意捏造事实、曲解法律,作非法辩护。辩护律师的辩护职责:根据具体案件案情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不能同时存在。值班只是提供法律咨询。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2、值班律师的出现,通常是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情况下,给予犯罪嫌疑人的帮助。并且值班律师不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工作。

1、犯罪嫌疑人约见值班律师的条件是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时,嫌疑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

2、第三十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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