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问答 > 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 为什么律师愿意为杀人犯辩护

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 为什么律师愿意为杀人犯辩护

关于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律师愿意为杀人犯辩护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聂树斌、呼格吉勒图是极其恶劣的的杀人犯、强奸犯吗?

2、建议题主有空多学习下法律常识吧,无罪推定原则、辩护原则,这些法治社会基本的价值理念,这是文明社会起码应有的。

3、然而,我们的许多普通老百姓根本不懂,普法几十年,年年普,只是一味地教育百姓遵纪守法,却忽略了最基本的法治思想教育。

4、律师有用吗?在此不想多说,有空您可看我的类似回答。只简单说一句,律师是诉讼构造的必备一环,没有律师的参与,被告人的辩护权通常是不完整的(当然精通法律的被告人不排除有的)。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习总书记一直强调,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说的了是此。权力天然有膨胀性、天然易滥用。没有任何约束,这样的审判是官老爷似的审判。

5、圣人思想是封建落后的,法治社会不再将社会、国家的命运交于一位圣君、圣人之手,这是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而且圣人从来就没有,这只是理想的状态。法治社会,法统治一切,只能算是最不坏的一个选择了。

6、律师制度就是顺应法治社会的发展而生并发展壮大。律师本身就是法治社会的必须品,既有效约束权力,又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人权。

7、最后,大白话,就算是现行犯,枪毙他也要让他心服口服,让社会大众心服口服。所谓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说的正是如此。

1、无论主犯从犯,律师的准则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刑事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无罪推定,检察院证据不足,未经法院审判,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律师的作用就是依据被告人的主观、客观、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从法律角度保护被告人。

3、自首、立功、已经全额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或原告人谅解,究竟属于从犯、帮助犯还是胁从犯,等等等等,都是法官的量刑情节,有部分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范围,都是可以尽量争取的,何谓管用不管用呢?

关于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为什么律师愿意为杀人犯辩护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