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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程序 申请离婚的程序

今天证法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协议离婚的程序,申请离婚的程序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有两种现存的离婚方法,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已达成了一致意见,那可以直接到任一方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方写好起诉状后,到法院提交证据、起诉状和交起诉费。法院受理案件排好期后,会给被告送传票。离婚案件开庭后,法官会作出审判。

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

协议离婚时如果对财产进行公证,要花一些公证费用。

协议离婚最好聘请律师,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

离婚诉讼期限如何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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