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问答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不交社保为什么劳动仲裁不受理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 不交社保为什么劳动仲裁不受理

今天证法小编给各位分享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不交社保为什么劳动仲裁不受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只要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不受理的相关证明,法院都会受理的,具体胜算有多大,要看你的证据是否充分,诉求是否合理。

社保要找社保局,劳动仲裁管理范围就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比如单位解雇员工的赔偿问题,劳动合同晚签订的问题。

而涉及到社保或者工伤都是需要到专门的社保机构受理处去投诉,这些是分的很清楚的,每个受理部门都不一样,提前了解清楚。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劳动者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主要有:

1、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

2、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

3、投诉人不能提供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的;

4、投诉事项不属于本级人社部门管辖的;

5、投诉人未在二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被投诉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劳动保障部门发现的;

6、对同一事项投诉且已经人社部门依法受理的;

7、未按照规定补正投诉文书的。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关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