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3 13:1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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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协议合同范本(股东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其他股东有没有关系)

企业股东征信不好会影响企业贷款吗

企业股东的征信不好一般是不会影响到企业的贷款的,但是如果企业的股东存在多方面的违规现象就会影响到企业的贷款。企业贷款的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8、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9、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10、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企业向股东借款归还利息的分录

(一)关于利息分录:利息应首先在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借款期间分月计提利息(不是实际支付,是一种账上的处理)。

例:甲公司在1月1号向乙借款60000,借款利息年利率8%那么在每月的月末都应计提利息,分录如下:

(注意此处并非实际支付)每月应计提的利息:60000*8%÷12=400借:财务费用400贷:应付利息400(二)关于实际支付利息。在现实中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应根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息支付时间来支付,如果正文中未规定,可查看补充协议。

如果都没有明确的话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章借款合同第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股东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其他股东有没有关系

理论上银行贷款都需要公司的董事会决议才行,但是没有董事会决议,也不影响合同的生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该是公司的董事长,以公司名义去贷款,应该是有效的,公司要承担还款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自身所有的资产承担债务,股东只要履行了出资义务,那就没有股东的责任了,承担债务以出资额为限,债务由公司承担。银行贷款打入公司帐户就属于公司的财产,如果公司董事长挪用了公司的资金私用,可以告他侵占公私财物罪。

好了,关于股东借款协议合同范本和股东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其他股东有没有关系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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