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2 03:15: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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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识夫妻间借贷关系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

如何认识夫妻间借贷关系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的特征

如何理解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

一、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产物

1、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是夫妻财产契约成立的物质基础。

2、《婚姻法》的修改完善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法律保障。

3、夫妻协议财产制度的建立,使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借款而形成的现实成为现实。

2、夫妻借款关系有效性的确认

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应确定有效?笔者认为,如果不承认其有效,就会否定夫妻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的存在,使夫妻协议财产制度失去法律和现实意义。与夫妻法定财产制度相比,夫妻财产契约制度更强调保护配偶一方的私权。正因为配偶是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之间的债权债务就不同于民法上债权债务被同一主体消除的理论。因此,从落实夫妻约定的财产制度来看,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应当被认定有效。夫妻间借款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属于共同债权债务,不会因“主体统一”而消除。

三、夫妻借款纠纷审理

一、夫妻贷款纠纷和婚姻纠纷的特点和区别。

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婚姻纠纷的共同审理包括子女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外债分担等。法律将这三类纠纷纳入婚姻纠纷,并一并处理,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法律特征,均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与婚姻关系密不可分。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因婚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孩子的出生,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债务的分担,都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之上的。婚姻关系期间,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共同财产为双方共有,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一旦解除,依附于婚姻关系的妇女共同赡养、共同财产所有、共同分担债务的关系必然发生变化夫妻之间借钱的话术语有哪些,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夫妻之间的借贷纠纷完全符合一般借贷案件的法律特点,唯一不同的是发生在夫妻等一对相对特殊的主体之间。正因为如此,很多人把它和婚姻纠纷结合起来,一起尝试,使问题复杂化。其实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不一定和婚姻关系有关,

2.夫妻借贷纠纷和婚姻纠纷财产分割的法律性质不同。

夫妻间借贷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的性质属于债权。债权的处理是债权的确认和保护。一方配偶行使债权,只能由另一方作为债务人实现。夫妻纠纷涉及的财产分割,因取决于夫妻关系,权利的性质属于所有权,一并处理。所有权的处理是对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确认和保护。夫妻财产依法分割后,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行使分割财产的权利。此外,夫妻纠纷的财产分割对象与婚姻纠纷的对象不同。贷款纠纷的标的是债权人拥有的财产,而财产分割的标的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贷款纠纷、婚姻纠纷共同审理对审判实践的影响。

首先,婚姻纠纷首先要解决的是双方因婚姻而产生的个人关系,以及与个人关系必然相关的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纠纷。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夫妻之间的借贷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在法律上都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因此,这两个性质不同的纠纷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两个独立的诉讼事由,不能一并审理。

其次,债权债务纠纷的起诉是以债权人权利受侵害为条件的,而婚姻纠纷的起诉是以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为条件的。婚姻案件诉至法院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尚未届满,如何一并审理?

第三,合审必然导致两种不同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相互制约夫妻之间借钱的话术语有哪些,使债权债务关系极易受到婚姻关系的影响,损害一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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