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事业单位工作20年,没签合同没保险,现在单位要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吗?该怎么办?既然是事业单位,就应该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认为是事业单位就耍小脾气,将法律法规视为儿戏,这既是对职工不负责任,也是对用人单位不负责任。
一,关于关系是否成立的问题
你在单位工作了20年,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和这个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是肯定的。而过去很多事业单位法律意识淡薄,进人出人都是领导一句话。但是进人可以,现在要一句话把人打发走,可能就没有那么容易了,特别是一个在本单位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这些规定来界定,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了20年,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经是属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对没有劳动合同这个问题,对你正常维权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只要在单位找几个人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想办法将过去的从事的工作写一个简单记录,考勤、工资流水,现在的监控录像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二,单位辞退你时自己可以主张的权利
现在单位要辞退你至少这几项权利是可以主张的。
一是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要将养老保险的补缴作为主要的问题提出来重点解决。就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你从到单位工作开始到离开时期间20年的养老保险,这个部分由于事关今后的养老待遇,也是自己后半生的依靠,所以要当成重中之重来解决,这个问题解决好了,你的后半生就有了保障,有了依靠。
二是经济补偿的问题。对于经济补偿我们要看用人单位是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是不是提前了30天书面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是书面通知了但没有提前30天,用人单位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第二个就要看你今年多少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同一个单位工作15年以上,且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范畴。
如果你今年属于男性超过了55岁,女性超过45周岁,这都是属于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加上你在单位工作了20年,是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的年龄男性在55岁以下,女性在45岁以下,这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20个月的标准工资,如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支付40个月的标准工资。
三是自己的工资标准问题。作为单位用工,如果每月支付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也构成违法,除了要补齐以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以外,这也是一个争取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的有力证据。
三,观点归纳,这几个要点需要认真把握
一是劳动合同的问题。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了20年,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影响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社保补缴问题。用人单位应当为你补缴没有缴纳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必要时还可以主张补缴住房公积金。
三是经济赔偿金问题。用人单位既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在单位工作了20年,如果你距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你40个月的标准工资。
四是工资问题。如果工资达到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这没有什么问题,如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属于违法,需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齐,并支付相应的资金利息。
综上所述,你在事业单位工作了20年,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辞退你,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补缴社会保险。维权步骤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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