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0 19:00: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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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的孩子吗?

    认为根据换位思考的切身体会而言,姐姐应该有着自己的幸福生活要追求,而且弟弟的出生和姐姐应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姐姐既没有能力生下弟弟,也不能阻止父母生下弟弟,因此姐姐应该没有义务抚养弟弟而影响自己生活的幸福。
 
    不过,最近有一个案例解释了这个问题答案的前因后果。
 
    一个今年二十二岁的女孩,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刻苦努力学习的她靠自己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解决了所有大学费用。
 
    结果刚毕业,父母就要她抚养弟弟。
 
    她不理解自己的父母在没有能力养育的情形下,却还要生下弟弟,因此拒绝了父母的要求。
 
    没想到父母竟然把自己告上法庭,还胜诉了,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姐姐要抚养弟弟。
 
    这样的判决或许可以根据遗产继承法来理解。
 
    《继承法》第10条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同样的,由于父母是抚养弟弟的第一顺序的责任人,在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形之下,那么就应该套用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作人责任人承担抚养责任了。
 
    当然,介于作为当事人的姐姐,由于弟弟的出生同她没有任何关系,应该可以选择不抚养,只是选择不抚养则自动断绝姐弟关系,或许这样更为合理和人性。
 
    不然,父母接连生几胎都要姐姐抚养,姐姐一生还能有自己的生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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