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8 18:1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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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信用卡分期还低?民间借贷利率“天花板”大幅下降


  最高人民法院8月20日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大幅度降低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具体而言,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这取代了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以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LPR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也低于一些信用卡分期18%的年化利率。

  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定义,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民间借贷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利率过高、范围过宽、边界模糊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8月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很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而融资成本过大是重要原因之一。

  贺小荣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专家学者和金融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精神,决定对《规定》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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