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2 16:12: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农村的宅基地在父母名下,儿子是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宅基地在父母名下,儿子是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吗?

  指尖观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其资格权和使用权归家庭,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是能否继续享有和使用的问题。农村宅基地虽然归集体所有,但是农村家庭成员可以长期无偿使用,不隶属于个人,只要家庭户口还有村集体成员,都可以永久使用,只是涉及到宅基地面积的问题。另外,农村宅基地随房走,房子所有权归个人,可以继承、租赁,只要房子还在,宅基地可以长期使用。

  相信根据上面的分析,大部分人已经明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不隶属于个人或者家庭,自然无法进行继承问题。但是,由于房随地走,农村住宅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自然可以顺势长期使用。所以,如果你还是村集体成员,自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取得宅基地和住宅的相关权益。但是,如果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那么就要具体来分析了。

  其一,农村家庭共享宅基地,只要户口中尚有人属于村集体成员,该宅基地可以一直享有资格权和使用权。题中子女已经迁出农村,也就不再享有任何农村集体权益,这个宅基地属于原有户口剩下的人共有,只要该农村户口尚未注销,都可以一直享有。作为子女,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可以实际上可以凭借父母的权益,使用宅基地及其住宅。

  其二,有朝一日原有农村家庭成员全部迁出或者去世,宅基地的确权户口消亡,宅基地资格权就要被收回,使用权待到住宅倒塌,也会一并收回。正如上文所言,农村宅基地必须有一个承载户口,也就是现在宅基地确权要做的事情。一旦该户口消亡了,那么宅基地自然归到村集体,其他迁出户口不再享有,不过由于住宅属于个人私产,可以合法继承的,即便子女迁出户口也可以享有。

  在此情况下,由于住宅尚在,宅基地使用权长期归继承者,至于说长期有多长,就看住宅何时自然倒塌。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和资格权都没有了,继承住宅不能重建、扩建、大修等,只能进行小范围、不改变主结构的修缮,待到自然倒塌,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具有公共性和永久性,但是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只要属于村集体成员,以户为单位享有宅基地资格权和使用权。对于户口迁出的子女,不再享有宅基地任何权益,除非是通过取得住宅所有权,而附带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但是住宅不能扩建、重建、大修等,待到自然倒塌,宅基地全部权益被收回。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