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1 11:04: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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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刊评:严惩明星逃税以回应社会公平呼声

  “范冰冰偷逃税案”一石激起千层浪。其本人被重罚后,江苏省税务局迅速对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国家税务总局同时下发《通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要求影视明星在规定时间内对纳税情况自查自缴。

  重典治乱、环环相扣,税务部门的执法组合拳引来舆论点赞。通过事态进展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遏制天价片酬、惩治偷税漏税,绝不是针对一两个明星的短期行为,而是剑指整个行业的纠偏与规范。虽说针对娱乐圈的行业规范此前也有不少,但最近这一波动作之所以反响强烈,就在于其雷厉风行、罚到痛处,让大家看到有关部门对影视行业从严监管、违法必究的决心,斩断了某些人“蒙混过关”的念想。

  在本轮整治过程中,对税收征管责任人的严肃问责亦引发巨大关注。这个非同寻常的信号,无疑提醒有关部门,对影视行业的税收管理必须筑牢篱笆、扎紧笼子,牛栏关猫、失之于宽不行了。从现实来看,很多明星片酬畸高、收入多样,由此衍生出的避税、逃税等渠道五花八门。比如,有的片酬只拿“税后”,缴税成本转嫁给企业;还有的挂名成立工作室走个体户纳税通道,大幅降低适用税率;更具普遍性的做法则是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以逃避纳税义务。基于行业特殊性,影视明星理应成为税务部门的重点“关照对象”。惟有对其从收入源头到后期缴税都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投机分子才会无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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