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6 13:03: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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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感情不顺跳橘子洲大桥,摩托车司机看她跳下未劝被指责

    首先,我要对勇于和成功救人的滴滴司机表示高度敬意。其次,我认为对没有加入救人行列的那个摩托车司机的行为表示一定程度的有条件谅解。

    做好人、做善事,是先辈对后人的告诫。有价值的人生是道德的人生。有良知的社会和公众会提倡与赞美救死扶伤,这还没有疑义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有人奋不顾身救人一命的行为,有可能热泪盈眶。因为生命伦理高于一切,“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另一方面,崇高的行为能否绝对地、无条件地推广到社会所有成员那里?这是大有疑问的,为什么呢?在德国先贤康德的道德世界中,道德义务分为两类:严格义务和善意义务。严格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谋杀,不失信,不撒谎。善意义务更积极一些:帮助他人,发展某人的才能,表示感激,等等。严格义务(例如不伤害人)比善意义务(例如帮助他人)更具有道德上的强制性。
 
    一般而言,消极义务是底线性质的基本义务,人人必须遵守。底线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禁忌的基础生活秩序,应该是一种维系社会正常运行的“最低道德保障”,底线失守是一种很深刻的社会危机。而积极义务则是一部分人承担的义务,它塑造高尚人格,但是许多人做不到,旁观者即看客往往是生活中的多数人。
 
    从人类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来看,如果一味和过于强调道德中的善意义务,制定高不可攀的道德标准,制造“道德理想国”,往往导致极权和暴君统治;或者是另一种情况,你说你的,我做我的,即使有某些成文规约,实际上也没有人去参照执行,导致“规而不约”,从而失去意义。
 
    根据这个分类来判断,摩托车司机没有尽到善意义务,但是也没有违反道德底线,因为看不出来他背弃了底线性质的严格义务。社会大众通常是人们所说的凡夫俗子,有七情六欲,有求生惧死的心理和意志,这在常态下是可以理解的,而一旦情境改变、有人生命遇到危险,评论者往往就忘记了凡夫俗子的样态,就可能提出了超出了多数人行为模式。
 
    另外,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美德伦理学认为,美德存在于两个极端之间。在勇敢的两端则是怯懦和蛮勇。但是要自己做出抉择,你就要运用实践智慧,按照高标准行事,并且要与坚定、连贯的品性特征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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