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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陈述是原始证据 被告人陈述的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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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上以口头形式陈述案件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口供可能会成为证据的一部分。

2.书面陈述:被告人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法庭提供陈述,包括写信、提供证据材料或陈述声明等。

这些书面陈述通常会被法庭考虑为证据之一。

此外,还可能存在其他证据来源,例如调查机关的调查报告、目击证人的陈述等,这些证据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影响。

1、从证据的属性而言,属于主观证据。就证据的属性来说,有主观证据和客观证据两大类。各种言词证据都属于主观证据,包括受害人笔录、嫌疑人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客观证据主要指客观现实存在的证据。

2、一般而言,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结论)、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被害人陈述(询问笔录)、犯罪嫌疑人陈述和申辩(讯问笔录)和证人证言等。受害人笔录是案件的主要证据之一。

3、受害人笔录非常重要,是立案的基础和主要依据。受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会及时询问受害人,并在办案场所制作询问笔录。

4、受害人要客观、真实的向公安机关反映事情经过,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

刑事案件需要调查取证的、如果单凭被害人的陈述、还是远远不够、因为现在冤假错案巨多、属于证据不足、不过可以先把嫌疑人拘留起来、如果被害人有证据在手的话、那就不一样了、定罪的话、也得有一段过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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