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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36条和237条是强奸罪和强制猥亵、侮辱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236条是强奸罪,具体如下:
1、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对奸淫幼女的行为,过去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单独以奸淫幼女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规定了强奸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奸淫不满十四周四幼女的从重处罚。具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行为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且还规定了对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少女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恶劣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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